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公告
主旨:徵求『探討TWNIC對網域名稱使用涉有違反相關法律之虞時可採行之緊急處置措施』研究計畫。
說明:
一、在網路愈益發達所衍生出的網路犯罪也愈益增多,致使我國政府相關單位,常以網域名稱註冊
人違反相關法律,而要求做為.tw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構之TWNIC對該有違反法律之虞之網域名
稱進行必要之處置。為維護註冊人之權益與維護網路使用之公眾利益,擬公開徵求『探討
TWNIC對網域名稱使用涉有違反相關法律之虞時可採行之緊急處置措施』研究計畫,以TWNIC做為
.tw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構之角色,探討對於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虞之網域名稱使用,TWNIC
可採取何種適當之緊急處置措施進行委託研究。
二、研究計畫範圍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探討TWNIC在.tw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構的角色扮演下,對於網域名稱管理所被賦予的權利與責任。
(2).探討TWNIC與網域名稱註冊者之間在契約關係下彼此之權利與義務。
(3).探討TWNIC在接獲政府機關之通知後,如何認定與判斷該通知之網域名稱有違反法律之虞。
(4).探討對於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虞之網域名稱使用,TWNIC可採取之適當緊急處置措施。
(5).依研究結果對現行『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規章』及『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進行修訂之建議。
三、委託計劃經費為新台幣參拾伍萬元整,委託期限為三個月。
四、委託計劃須符合本中心「委託研究計劃作業要點」之各項規定。
五、有意提出研究計畫者,請撰寫專案研究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研究主旨:包括主題、緣起與預期目標。
(2).研究主題背景及有關研究之檢討。
(3).研究方法與過程。
(4).研究進度及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附列甘特條型圖)。
(5).預期效益。
(6).研究經費之配置(各項經費編列標準詳如附件二)。
(7).研究人員姓名、現職、學經歷及研究分工。
(8).需本中心行政支援項目。
(9).各章節撰寫綱要計劃。
(10).相關參考資料。
六、提交計畫書之方式:
請郵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4樓之2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網域名稱服務組 收
七、徵求期間:即日起至95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研究計畫書相關規定,請參考本中心「委託研究計劃作業要點與執行細則」
九、其他未盡事宜請洽聯絡人: 徐小姐 TEL: 02-2341-1313 ext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