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SL IP 位址分配原則

公告日期:民國91年1月28日

本中心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IP位址代理發放單位本年度第九次工作小組會議」
修訂『ADSL IP位址分配原則』,並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IP位址及網路協定委員會」
通過此原則,擬於本年度2月18日起開始實施。

於會中修訂之xDSL IP位址分配原則如下:

依xDSL對IP位址需求之種類,分為單機型及網路型二類,用戶可依其需求選擇所需之類型。
各類型IP位址之分配原則如下:

(一)單機型
    採Bridge Mode方式,配發一個IP。

(二)網路型
(1) 申請64k/512k之用戶,最多不得配發超過8個IP位址(含系統設備設定之需求所需)。
(2) 其他更高速率者,亦應以配發不超過8個IP位址為原則,若其有額外之需求,則依 
    TWNIC對ISP所認可之Assignment Window原則辦理,即超過Assignment Window所定之 
    數量時,ISP需提Second Opinion Request Form送至TWNIC審核,TWNIC審核通過後方可
    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