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爭議處理程序一覽表:

申訴人向爭議處理機構送交【申訴書】,提出網域名稱爭議案件之申訴救濟
[註1]
爭議處理機構受理申訴案件
爭議處理機構向TWNIC 查詢註冊資料
爭議處理機構寄送申訴書予註冊人及TWNIC
爭議處理機構通知註冊人、申訴人及TWNIC,爭議處理程序開始
[註2]
               
爭議處理機構通知註冊人、申訴人及TWNIC【專家決定結果】並公佈於網站
專家小組將【專家決定結果】送交爭議處理機構
爭議處理機構通知註冊人、申訴人及TWNIC,專家小組名單及預定【專家決定結果】日期
爭議處理機構選定專家組成專家小組
註冊人依爭議處理辦法實施要點規定提出【答辯書】
               
TWNIC以e-mail或公函之方式通知註冊人及申訴人執行【專家決定結果】
移轉
申訴人選定新Registrar並提交網域名稱註冊基本資料、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及TWNIC通知公函
 
取消
TWNIC及原registrar取消系爭域名,清除該筆註冊資料
 
駁回
網域名稱狀態恢復正常
 
 
 
 
新選定之registrar通知TWNIC受理爭議處理案件之移轉作業
TWNIC將該網域名稱之狀態修正為新申請待文件審核
Registrar協助申訴人將域名註冊資料輸入資料庫並提供申訴人該域名之密碼
   
 
   
依爭議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20日內不可做任何移轉
申訴人依registrar之規定完成繳交域名費用,即完成移轉作業。
               
備註
註一:【網域名稱爭議處理申訴救濟】:依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訴人請求之救濟為「取消註冊人之網域名稱」或「移轉該網域名稱予申訴人」。
註二:【爭議處理程序開始】:網域名稱進入爭議處理程序後,網域名稱之狀態即為「網域名稱爭議處理進行中」,該域名無法進行任何更改修正作業,但該域名仍可以正常解析使用(DNS正常)。
【受理註冊機構】:Regist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