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徵求公車側廣告宣傳個人推廣註冊使用.tw網域名稱提案公告

 

 

一、項目名稱

委託辦理大台北聯營公車側廣告宣傳個人推廣註冊使用.tw網域名稱

二、活動目的

為宣傳推廣個人註冊使用.tw網域名稱,擬藉由公車側廣告,期能透過固定車行路線之宣傳,以強化個人註冊使用.tw域名之概念及.tw品牌在潛在註冊群中的認知,進而擴大註冊使用效應。

三、提案受理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四、項目內容

詳情請洽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九項)

五、提案方式

依需求內容擬提案,於截止日期前,以書面稿乙式三份及提案應攜帶文件,郵寄或親送至TWNIC本活動聯絡人。(請參照第九項)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4樓之2

六、應徵提案對象

    應具備下列資格:

 () 領有合法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公司行號,或依法核准設立登記有案之法人機構。

 () 合法繳納營業稅捐(如為依法免稅之法人機構,需提出免稅證明,但依法無者免繳)。

 () 提案應攜帶文件:

        1.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2. 最近二期(四個月份)營業稅401403申報書影本。

     3. 標金(投標價的5%),應為至銀行換取由銀行開出的支票。

       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4. 公司大小印章(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私章)。

七、提案評審與提案標準

提案日期截止後,本中心將依程序先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提案單位符合提案資格後,將再通知提案單位出席本中心評選審查會議,提案單位於參加評選審查會議時,需攜帶公司大小印以供查驗,並報告提案內容(15分鐘)與回答評審委員相關問題。評審委員將就提案廠商提案之內容規劃 (40%)、經費規劃(40%)、廠商資歷與人員專業(20%)進行評審。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

 

八、決標與議價

(一)   經會議評選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二)   若投標廠商僅有一家,如通過審查資格後,並報告提案內容與回答評審委員相關問題,若達七十分以上(含),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九、本活動聯絡人

TWNIC 網域名稱服務組 管理師

Emailgrace@twnic.net.tw

Tel2341-1313 ext.202

十、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TWNIC網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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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4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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