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徵求舉辦「個人網域名稱假日街頭宣傳推廣活動」提案第二次公告

 

一、項目名稱

委託舉辦「個人網域名稱假日街頭宣傳推廣活動」。

 

二、計畫目的

為宣傳推廣個人註冊使用專屬之.tw網域名稱,擬規劃執行於捷運站出口以行動方式發送域名宣傳訊息及規劃在週末假日於年輕人聚集較多的熱門地點舉辦「個人網域名稱假日街頭宣傳推廣活動」,以吸引大量人潮認識.tw網域名稱,提升個人網域名稱應用之能見度,並引發個人域名註冊效應。

 

三、實施期間

預計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執行。

 

四、提案截止時間

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日上午10:00前送達本中心。

 

五、經費預算

最高上限為新台幣伍拾陸萬元(含稅),實際委託經費,以最終核准提案內容為準。

 

六、活動案企劃暨執行單位之需求

「個人網域名稱假日街頭宣傳推廣活動」之執行工作內容如下:

(一) 專案活動:於台北市假日人潮匯集之戶外場地舉辦一場半天至少3小時以上之活動規劃及活動執行,包括主持人/活動人力/製作監督/會場佈置等活動執行之必要內容。

(二) 執行發送6萬份宣傳DM之規劃:包含發送人力,建議發送地點為捷運站台北車站新光三越出口/忠孝復興sogo出口/中山站衣碟百貨出口/西門町出口/劍潭站出口週邊

(三) 詳情請洽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十三項)。

 

七、提案之內容

(一)   服務建議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各項:

一、活動名稱。

二、規劃詳細之活動項目、宣傳及執行方式。

三、作業進度流程管控表。

四、提案單位簡介(包括辦理類似活動之紀錄,執行本次計畫主要工作人員。

五、經費預算及明細。

(二)   承辦單位之工作要項:

一、全案之企畫與執行。

二、活動場地之洽借、規畫與佈置等事宜。

三、全案經費之規劃事宜。

四、全案成果報告之彙整。

 

八、提案方式

依公告需求內容研擬提案,請於提案截止時間前,將書面計畫書乙式十份及提案應備文件(請於信封上標明提案單位名稱及本案名稱)親送至TWNIC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十三項)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4樓之2

 

九、應徵提案對象

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領有合法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公司行號,或依法核准設立登記有案之法人機構。

(二)    合法繳納營業稅捐(如為依法免稅之法人機構,需提出免稅證明,但依法無者免繳)。

 

十、提案應備文件

提案日期截止後,本中心將組成提案評審小組,召開提案評審會議。於會議前先進行廠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符合後方可進行報告提案內容(20分鐘),與回答評審委員相關問題。

提案應備資格文件:

(一)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請蓋公司大小章)

(二)              最近二期(四個月份)營業稅401403申報書影本。(請蓋公司大小章)

(三)              押標金(投標價的5%),應為由銀行開立之即期支票或即期本票,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四)              報價單正本。(請蓋公司大小章)

(五)              公司大小章。

 

十一、評審標準

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評分項目以活動規劃項目與宣傳方式規劃(五十分)、提案內容之創新性與可執行性(二十五分)、經費配置估算(十五分)及提案單位之專業及經驗(十分)項目,為評審重點。

 

十二、決標

(一)   經評審評分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二)   若投標廠商僅有一家,並通過評審審查資格且分數達七十分以上時,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十三、本計畫聯絡人

TWNIC 網域名稱服務組 呂苗令

Email: miao@twnic.net.tw

Tel: 2341-1313 ext.222

 

十四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本中心網站(www.twnic.net.tw)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