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董事(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推薦公告

 
  



一、依據:

(一)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九十七(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屆滿。

(二)本中心捐助章程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董事之改選、補派及解任」。

(三)本年七月十五日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並成立「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

(四)本年八月八日「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會議決議,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席數為5~7席。

(五)本年八月八日「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會議中決議,為秉持公開公平公正之精神,廣納各界之推舉,公開徵求推薦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經推選提出建議名單後提報董事會,再送請交通部依本中心捐助章程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二、董事任期:
董事為無給職,任期三年。
 
三、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之董事,應由本公告第四條所述之推薦單位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推薦之:

(一)在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講授或研究有關網際網路技術且具有成就之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級以上者。

(二)在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講授或研究與網際網路事項有關之經濟、財務、法律學科且具有成就之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級以上者。

(三)在網際網路事項有關領域具有成就之執業律師、會計師。

(四) 從事有關網際網路技術,且熟悉網際網路運作規則並具有成就之高級人員。
 
四、推薦單位資格:
推薦者應為大專院校或從事網路與電信相關業務之事業或機構。
 
 
五、推薦方式及日期:
(一) 推薦時請檢附「第四屆董事候選人推薦表、「第四屆董事候選人接受推薦同意書及「第四屆董事候選人基本資料表」。
         (二) 一個單位至多得推薦一名。(相關表格請於點選後下載)
         (三)  相關資料須於完成必要之簽名用印後,即日起至978 25 17:00時止,以:
1.  掛號郵寄至10093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徐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2.  傳真至(022396-8832,徐小姐收,並請來電確認之。  
            以上相關資料恕不接受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聯絡電話:(02) 2341-1313#701徐小姐。
     
六、被推薦人及推薦單位之資格由「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審查確認。
 
七、本中心「捐助章程」、「董事、監察人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及「董事(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
         選作業細則」,詳見 http://www.twnic.net.tw/  中心公告或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