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
地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

發文字號:(九十)台網域字第90007號
電話:
0二)二三四一-一三一三 轉 二0 一

 

主旨:公告受理「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認可」之申請案。

依據:本中心網域名稱委員會九十年一月三十日第十一次委員會議記錄。

公告事項:

一、機構資格:詳見申請規定文件。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九十年二月五日起至九十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三、申請規定文件之領取期間及方式:

(一)、領取期間:自公告日起至九十年二月二十三日止。

(二)、親自領取:於領取期間內之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辦公時間內,到本中心領取。

(三)、通訊索取:請將索取函寄本中心,並請於索取函外註明索取「申請文件」,函內附貼足三十元郵票之中型回郵信封。

一、申請方式:於受理申請期間內(郵戳日期為憑)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網域名稱服務組。

其他:申請規定文件,請至「http://www.twnic.net.tw/」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