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度員工訓練自強活動徵求承辦單位公告
一、項目名稱
委託辦理九十五年度員工自強活動。
二、提案受理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日星期三中午12:00止。
三、活動日期與內容
詳情請洽本活動聯絡人(請參照第八項)
四、提案方式
依活動內容需求研擬提案,於截止日期前,以書面稿乙式三份及提案應攜帶文件,郵寄或親送至TWNIC本活動聯絡人。(請參照第五項及第八項)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4樓之2
五、應徵提案對象
應具備下列資格:
(ㄧ)領有經濟部核發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公司行號,或依法核准設立登
記有案之法人機構。
(二)合法繳納營業稅捐(如為依法免稅之法人機構,需提出免稅證明,但依
法無者免繳)。
(三)提案應攜帶文件:
1.經濟部公司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2.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3.最近二期(四個月份)營業稅401或403申報書影本。
4.最近二期(四個月份)營業稅繳稅收據影本。
5.押標金(投標價的5%),應為銀行本票或由銀行開立之支票。
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6.交通部旅行業執照。
7.旅行業責任保險單。
8.中華民國旅行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
9.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10.公司大小印章(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私章)。
六、提案評審與提案標準
提案日期截止後,本中心將依程序先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提案單位符合提案資格後,將再通知提案單位出席本中心評選審查會議,提案單位於參加評選審查會議時,需攜帶公司大小印章以供查驗,並報告提案內容(約15分鐘),與回答評審委員相關問題。評審委員將就提案廠商提案之內容規劃(40%)、經費規畫(40%)、廠商資歷與人員專業(20%)等進行評審。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
七、決標與議價
(一)經會議評選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二)若投標廠商僅有一家,但如通過審查資格,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八、本活動聯絡人
TWNIC 網域名稱服務組 管理師 林友加
Email:fira@twnic.net.tw
Tel:2341-1313 ext.202
九、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TWNIC網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