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採購「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徵求提案公告

 

一、項目名稱

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兩台計畫案。

 

二、目的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TWNIC)為提升DNS解析服務量及系統可用性,加強DNS服務品質,擬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兩台,徵求建置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書提案。

 

三、建置期間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止。

 

四、招標作業時程

1.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四日(二)12:00前,送達計劃書及投標廠商應所具備之資格文件。(若以郵寄方式亦須於上述時間點前寄達本中心)

2.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日,下午2點開始進行資格審查,後進行評選會,請提案單位屆時至現場報告提案。

3.將依評選成績另行通知通過評選之提案單位至本中心進行議價,議價時段投標廠商須攜帶公司大小章,其公司大小章應與第八項影本文件所蓋大小章相同。

 

五、提案需求內容

如附件一,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需求規格說明書及需求架構圖請依此擬訂計畫書

 

六、經費預算

本案實際經費以最終議價核定之金額為準

 

七、提案方式

()依提案需求規格及架構研擬提案計畫書,於截止時間前,以書面稿乙式十份裝訂成冊(活頁式或固定式亦可),內容需至少包括計劃大綱、廠商介紹、設備內容摘要、需求建議、實施方式、建置期程、保固服務、維護計畫及經費預估等。內容除需符合需求外,亦應說明曾經完成之企劃案,並充分發揮資源整合及附加服務,另需顧及可行性及完成時效。

()另依第八項所列應繳文件及書分別裝封,並於信封上標明本案名稱、所裝文件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及相關聯絡資訊,郵寄或親送至TWNIC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十二項)。

 

八、投標廠商應具備資格及應繳文件

(一)   領有經濟部核發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証之公司行號,且資本額在新台幣貳仟萬元整()以上。

(二)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書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三)   最近二期(共四個月份)營業稅401403申報書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四)   報價單 (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五)   押標金(投標價的百分之五,應由銀行開立之即期銀行本行本票或即期銀行本行支票,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再轉保固金,未得標者無息退還。

 

九、提案評審

提案日期截止後,本中心將組成提案評審小組,召開提案評審會議。於資格審查後召開評選會議,廠商須先符合資格審核後,方可進行計畫書評選報告。各廠商進行30分鐘報告簡報提案內容後,答詢評審委員相關問題以評定優勝廠商之方式為總評分法,並將價格納入評比

 

十、評審標準

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評選項目、配分及評審標準項目如下:以廠商整體規劃、技術能力與經驗20%),產品設備品質與效能符合需求(55%),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5%),整合與附加服務(10%等項目,為評審重點。

 

十一、議價

(一)   經評審評分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二)   本案至少需有三家廠商投標,但若僅有一家通過廠商資格審查及評審審查資格(分數達七十分以上)時,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十二、本計畫聯絡人

高境輿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技術組

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

Email: ia@twnic.net.tw

Tel: (02) 2341-1313分機503

 

十三、備註

()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需求說明書(如附件一)及入選之計畫書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

()決標後需提出工作進度表及執行計畫。

()廠商應與本中心負責同仁共同召開建置會議、提出工作進度報告、製作會議記錄。另會議記錄內容應獲雙方同意後存檔備查,以作為掌控進度之依據。必要時本中心得要求召開臨時會議。

 

十四、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本中心網站(www.twnic.net.tw)公告。

 

 

 

 

 

 

 

 

 

 

 

 

 

 

附件一

.需求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