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徵求提案公告
一、項目名稱
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兩台計畫案。
二、目的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TWNIC)為提升DNS解析服務量及系統可用性,加強DNS服務品質,擬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兩台,徵求建置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書提案。
三、建置期間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十
四、招標作業時程
1.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四日(二)12:00前,送達計劃書及投標廠商應所具備之資格文件。(若以郵寄方式亦須於上述時間點前寄達本中心)
2.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日,下午2點開始進行資格審查,後進行評選會,請提案單位屆時至現場報告提案。
3.將依評選成績另行通知通過評選之提案單位至本中心進行議價,議價時段投標廠商須攜帶公司大小章,其公司大小章應與第八項影本文件所蓋大小章相同。
五、提案需求內容
如附件一,購置「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需求規格說明書及需求架構圖請依此擬訂計畫書。
六、經費預算
本案實際經費以最終議價核定之金額為準。
七、提案方式
(一)依提案需求規格及架構研擬提案計畫書,於截止時間前,以書面稿乙式十份裝訂成冊(活頁式或固定式亦可),內容需至少包括計劃大綱、廠商介紹、設備內容摘要、需求建議、實施方式、建置期程、保固服務、維護計畫及經費預估等。內容除需符合需求外,亦應說明曾經完成之企劃案,並充分發揮資源整合及附加服務,另需顧及可行性及完成時效。
(二)另依第八項所列應繳文件及計畫書分別裝封,並於信封上標明本案名稱、所裝文件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及相關聯絡資訊,郵寄或親送至TWNIC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十二項)。
八、投標廠商應具備資格及應繳文件
(一)
領有經濟部核發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証之公司行號,且資本額在新台幣貳仟萬元整(含)以上。
(二)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書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三)
最近二期(共四個月份)營業稅401或403申報書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四)
報價單
(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五)
押標金(投標價的百分之五,應由銀行開立之即期銀行本行本票或即期銀行本行支票,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再轉保固金,未得標者無息退還。
九、提案評審
提案日期截止後,本中心將組成提案評審小組,召開提案評審會議。於資格審查後召開評選會議,廠商須先符合資格審核後,方可進行計畫書評選報告。各廠商進行30分鐘報告簡報提案內容後,答詢評審委員相關問題以評定優勝廠商之方式為總評分法,並將價格納入評比。
十、評審標準
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評選項目、配分及評審標準項目如下:以廠商整體規劃、技術能力與經驗(20%),產品設備品質與效能符合需求(55%),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5%),整合與附加服務(10%)等項目,為評審重點。
十一、議價
(一)
經評審評分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二)
本案至少需有三家廠商投標,但若僅有一家通過廠商資格審查及評審審查資格(分數達七十分以上)時,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十二、本計畫聯絡人
高境輿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技術組
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
Email: ia@twnic.net.tw
Tel: (02) 2341-1313分機503
十三、備註
(一)「網路負載平衡控制器」計畫需求說明書(如附件一)及入選之計畫書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
(二)決標後需提出工作進度表及執行計畫。
(三)廠商應與本中心負責同仁共同召開建置會議、提出工作進度報告、製作會議記錄。另會議記錄內容應獲雙方同意後存檔備查,以作為掌控進度之依據。必要時本中心得要求召開臨時會議。
十四、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本中心網站(www.twnic.net.tw)公告。
附件一
一.需求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