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九十八年度「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計畫」徵求提案第二次公告

 

一、項目名稱

委託辦理「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計畫」。

 

二、計畫目的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TWNIC)為實際瞭解台灣地區寬頻網路使用人口之組成特性,擬委託執行「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計畫」,期以上半年公佈全台灣使用寬頻網路人口之北、中、南、東區之人數、戶數、人口變項分佈、上網方式及相關網路使用行為統計數據及下半年公佈專題調查統計數據等為目標,以具體呈現我國現階段寬頻網路發展狀況,作為本中心與相關政府暨產業擬定未來計畫之參考。

 

三、實施期間

(一)    預計調查實施期間:

第一次為民國9712

第二次為民國986

(二)    預計調查公佈日期:

第一次為民國981

第二次為民國987

 

四、提案截止時間

自即日起至民國97111417:00請備齊第九項所列之文件送達本中心(若以郵寄方式須於上述時間前寄達本中心)

 

五、評審會議日期

擇日進行資格審查及評選,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印章(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私章),若為學校單位請提供授權書正本及授權單位印章與被授權人之私章至本中心。

 

六、經費預算

新台幣壹佰萬元

 

七、提案方式

依計畫需求擬提案,於截止時間前,以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本案聯絡人(請參照第十四項)。

 

八、應徵提案對象

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領有經濟部核發執照之公司行號,或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法人機構及大專院校。

(二)           合法繳納營業稅捐(如為依法免稅之法人機構,需提出免稅證明,但依法無者免繳)。

九、提案文件

(一)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營業登記證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學校單位請提供設立證明書影本。(請加蓋學校大小章)

(二)             最近二期(四個月份)營業稅401403申報書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如為學校者請提供近期之結算申報書影本或相關完稅證明影本(請加蓋學校大小章)如為依法免稅者,需提出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請加蓋大小章)

(三)             標金(投標價的5%),應為至銀行換取由銀行開立之即期銀行本行本票或即期銀行本行之支票,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四)             報價單正本 (須加蓋提案公司、學校、或法人之大小章)

(五)             提案書面稿一式十份。

 

()~()項請以A4紙張大小影印,並於影本上加蓋提案公司、學校、或法人之大小章,將()~()項及提案書面稿乙式十份(須加蓋機關大小章)分裝二個信封,分別於信封上標明為「提案文件」或「提案書面稿」,再於信封上皆註明標案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含相關聯絡資訊)

 

十、提案之內容

提案內容須包括:

(一)           提案單位基本資料,含單位名稱、計畫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聯絡人、及聯絡人地址、電話、傳真與電子郵件。

(二)           提案單位之計畫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之組成、分工、學歷、經歷、年資、專長;過去曾參與或完成之相關計畫或工作實績,並請提供證明文件。

(三)           執行本計畫之規劃、方法及預定實施進度查核請以甘特圖表(Gantt Chart)顯示全年度相關工作項目、預定完成時點、所代表進度百分比、人力與預算的配置畫及資源需求,並就本中心針對本計畫之執行情形,進行查驗或測試之管制時程、工作項目等,提出建議。

(四)           調查方法:請於提案中提出詳細之調查方法,含調查對象、抽樣方法、樣本數、信心水準、誤差、電訪人力、電訪資源等。本中心將另行召開評審會議討論,提案者需依討論後之調查方法,進行本計畫之調查。

1. 建議調查範圍及對象界定:以台灣為調查範圍,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之住戶以及個人。

2. 建議抽樣設計:分層隨機抽樣方法。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中華民國閩地區內政統計月報」揭露之最新台灣地區縣市人口分配,各層依照層內住宅戶數台灣地區總住宅戶數的比例分配樣本數。

3. 建議樣本數:每次預計有效樣本數各最低以3000

(五)           調查內容需包括下列項目:

1. 寬頻網路使用人口特性(Demographics:項目包括網路使用人口之年齡、性別、職業、收入、教育程度等項目。

2. 寬頻網路使用環境:包括連線上網方法之選擇、網路連線速度、寬頻價格、ISP服務選擇、上網地點、對整體上網環境之滿意程度與不滿意原因等。

3. 寬頻網路使用行為:項目包括擁有每週寬頻上網平均時數、寬頻上網目的(資訊瀏覽或購物)、寬頻上網時常使用的應用服務功能(wwwe-mail、網路影像/語音、即時通訊、線上遊戲等)、網路相關專有名稱之熟悉度等。

4. 調查除以統計工具以及推論分析方法,歸類以及推估出有意義之數據外,同時將對照相關歷史資料,分析成長速率以及趨勢, 並建議加強各題之間有意義的關聯性分析

5.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配合每次調查後,參加調查公佈記者會,及召開寬頻政策與發展焦點座談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以及業界代表,對於數據質化分析方向以及我國寬頻政策發展之問題點,提出專業看法,並將座談會之討論結果,彙整於每次調查結案報告之中。

6. 除以上必備項目外之其他內容,受委託單位可向本中心自行提出,並於計畫建議書中補述。

(六)           下半年第二次調查

1.  方法

依據第一次調查報告結果,擇定「專題調查」議題深入探討,請於提案中提出「專題調查」詳細之調查方法。包括:

(1)建議調查範圍與對象界定: 台灣為調查範圍,對象為專題探討的對象。

(2) 建議抽樣設計: 助以其他調查方式(如網路調查線上市場研究系統)及採用電話訪問方式,以不同調查方式中的網路使用者進行交叉分析比較。

(3) 建議樣本數: 預計電訪有效樣本數最低以1,000

2.  內容

            「專題調查」探討使用者對於網路使用行為調查,包括:

(1)             網路使用人口特質:為便於分析比較,將電話訪問和網路調查樣本之年齡結構調整至一致,年齡、性別、行業別、職業別、教育程度、居住地區等基本資料。

(2)             使用者對應用服務之滿意度與需求度調查。

(3)功能性與環境的認同度。

(4)使用者遭遇問題

(5)使用需求與認知差異比較。

(七)           經費需求及其估算方式等(請以表格方式,分細項及總額說明,並說明計算方式及依據)。

(八)           其餘詳細調查項目,請洽本計畫聯絡人(請參照第十四項)。

 

十一、 預計計畫成果

受委託執行單位須於提交兩次報告書,包含:

(一)每次一式十份(A4單行間距排版雙面印刷),主要內容包括:

1. 綜合報告

(1) 研究目的;

(2) 研究設計及有效樣本特徵說明;

(3) 以圖表方式呈現本研究量化研究之主要發現;

(4) 以文字解讀量化研究之主要發現;

(5) 研究綜合結論與建議 (另需參考評審委員相關建議, 彙整於報告書)

(6) 附錄量化研究問卷及相關提示卡(電話訪問用)

2. 量化研究結果交叉分析

(1) 研究設計及有效樣本特徵說明;

(2) 所有意見題目為依變項,所有人口特性及相關意見題目為自變項之交叉分析表格;

(3) 以文字解讀量化研究結果交叉分析之主要發現;

(4) 問卷及相關提示卡。

3. 寬頻政策發展趨勢分析與建議(附於每次調查結案報告書)

(二)需與本中心共同辦理暨出席調查結果公佈記者會(時間與進行方式 

另訂)

(三)         需配合每次調查,召開寬頻政策發展焦點座談會,邀集相關學者專 家以及業界代表,對於數據質化分析方向以及我國寬頻政策發展之問題點,提出專業看法,並將座談會之討論結果, 彙整於每次調查結案報告之中。

(四)           另需提供報告之中英文摘要說明(供網路下載用)網路統計資料庫線上查詢系統所需之資訊,以及製作各項評審會議以及相關發表會議之簡報資料。

 

十二、提案評審與提案標準

提案單位應出席本中心評選審查會議,將依程序先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提案單位符合提案資格後,再行參加評選審查會議。評審會議將請通過資格審查之提案單位報告提案內容(10分鐘)與回答評審委員相關問題。

本案評審總分為一百分,及格分數為七十分。評分項目以調查方法(四十分)、調查研究人員經驗(二十分)、提案執行能力及可行性(二十五分)、及計畫費用估算(十五分)等項目,為評審重點。

 

十三、 決標

(一)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審查、評選、議價逐項進行。

(二)經評審評分後,本中心將優先與及格分數最高之廠商進行議價,若價格合於設定底價,即辦理決標。如第一順位廠商經三次議價後,不符合設定底價,將改與次一順位廠商進行議價。之後,依此類推。

(三)本案為第二次公告,不受三家投標廠商限制,若提案廠商僅有一家且通過資格審查及評審審查資格(分數達七十分以上)時,本中心將直接進行議價及相關委託程序。

 

十四、本計畫聯絡人

小姐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國際關係暨公共事務組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4樓之2

Email: knhsu@twnic.net.tw

Tel: (02) 2341-1313分機701

 

十五、未盡事宜,將隨時修正之,並於本中心網站(www.twnic.net.tw)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