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董事(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六席)推薦公告
一、依據:
(一)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第一屆董事會任期將於九十一(本)年八月十五日屆滿。
(二)本中心捐助章程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董事會之職權:董事會之改選及補選董事名單之建議」。
(三)本年三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並成立「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
(四)本年四月十七日「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會議決議,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席數為六席。
(五)本年五月二十四日「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會議中決議,為秉持公開公平公正之精神,廣納各界之推舉,公開徵求推薦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經推選提出建議名單後提報董事會,再送請交通部電信總局依本中心捐助章程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二、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為三年,為無給職。
三、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之董事,應由第四條所述之推薦單位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推薦之:
(一)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講授或研究有關網際網路技術且具有成就之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級以上者。
(二)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講授或研究與網際網路事項有關之經濟、財務、法律學科且具有成就之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級以上者。
(三)網路事項有關領域具有成就之執業律師、會計師。
(四)從事有關網際網路技術,且熟悉網際網路運作規則並具有成就之專家。
四、推薦單位資格:
推薦者應為已註冊.tw(不含.idv.tw)第三層網域名稱之單位。
五、推薦方式及日期:
(一)推薦時請檢附「董事推薦表」及「接受推薦同意書」。一個單位至多得推薦一名。
(二)相關資料須於完成必要之簽名用印後,即日起至91年6月18日17:00時止,以:
1. 掛號郵寄至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施先生收(以郵戳為憑)。
2. 傳真至(02)2396-8832,施先生收,並請來電確認之。
以上相關資料恕不接受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聯絡電話:(02) 2341-1313#600施先生。
六、被推薦人及推薦單位之資格由「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審查確認。
七、本中心「捐助章程」、「董事、監察人人選建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及「董事(國內外相關學術領域之學者、專家代表六席)推選作業細則」,詳見http://www.twnic.net.tw/ 中心公告或最新消息。
八、下載「董事推薦表」、「接受推薦同意書」及「被推薦人基本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