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NIC 自 2002/7/1 起採用新的 IPv6 位址管理辦法。
http://ftp.apnic.net/apnic/docs/ipv6-address-policy
辦法中規定,只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取得 IPv6 位址分配。
1. 為一 ISP;
2. 非末端網路;
3. 計畫將提供 IPv6 連線服務給用戶。每一用戶位址將由其分配 /48,並將所有用戶連線路由聚集後以單筆位址廣播 (Advertising)
出去;
4. 計畫在 2 年內擁有 200 個以上的用戶。
IPv6 位址申請作業之程序,係由申請單位填寫IPv6 Allocation Request Form 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至
request@twnic.net.tw。TWNIC
審核內容無誤後,將交由 APNIC 複審。 視情況需要,申請者將提供補充資料, 使 TWNIC 及 APNIC 瞭解 位址空間使用規畫。
APNIC 核准後, 將核發IPv6 位址 空間予 TWNIC,TWNIC 再將其分配予申請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