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ond Opinion申請規定,詳述如下: 對象 : 一般網際網路用戶與申請Sub-allocation用戶 1•用戶應向IP位址代理發放單位申請所需IP位址,若客戶所需IP位址超過該代理發放 單位之Assignment Window,須由該用戶之代理發放單位向TWNIC提出Second Opinion 申請。 2•用戶應備齊客戶Second Opinion 申請表、網路架構圖及設備證明(檢附文件如發票、 出貨單、切結書或設備清單證明)或請IP位址代理發放單位協助確認並填寫TWNIC 提供之設備證明) 。 3•申請流程請參考流程圖。 請注意: 1•每一代理發放單位皆有Assignment Window,每一新成員之Assignment Window皆由0開始。 2•Assignment Window分兩類,LL (Leased Line)及 xD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