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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多方利害關係人
政策發展流程


(一)ICANN多方模式發展概述

ICANN係一全球性、非營利、共識導向的國際機構(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1998年10月成立於美國加州,負責監督管理網際網路技術管理功能(Internet technical management functions)、通訊協定參數及通訊埠(Protocol Parameters and Port)之協調、域名系統(Domain Name System,DNS)之管理、IP位址之分配暨指派,以及根伺服器系統(Root server system)之管理。

為確保所有人皆平等參與決策,ICANN制定了複雜的治理流程;各利害關係人團體不但參與ICANN技術決策,也監督並參與ICANN組織的營運規劃。這些利害關係團體大致分為兩類:負責提供建議的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AC),以及負責制定政策的支援組織(Supporting Organization,SO)。諮詢委員會各就其專業領域──包括政府事務(GAC)、根伺服器安全(RSSAC)、網路安全(SSAC)提出建議,其中較特別的是ALAC,代表的是廣大的一般個人網路使用者。各支援組織亦有專責領域,包括負責管理位址(Address)的ASO、負責國碼域名(ccTLD)的ccNSO,以及通用域名(general names)的GNSO。

支援組織的成員多為政府以外的參與者,透過由下而上的流程制定政策;擬定政策通過ICANN董事會決議後,將交付ICANN工作人員據以實施。諮詢委員會主要在政策發展期間提出建議,ICANN董事會可選擇接受或拒絕這些諮詢建議。最重要的是,ICANN董事會無權單方面做出政策決策。

ICANN作為多方模式的奉行者,社群中主要負責制定政策的支援組織皆依各組織本身的不同需求,全權制定組織內部的政策發展流程。因此,每個支援組織的政策發展流程雖皆遵循多方模式原則,但流程可能有所差異。整體而言,ICANN內部的政策發展流程皆遵循「界定議題→發起工作小組→制定政策→共識決通過政策→執行」的基本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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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用域名支援組織政策發展流程內涵

1. 流程整體概要

通用域名支援組織(General Name Supporting Organization,GNSO)的政策發展流程(Policy Development Process,PDP)是開放給所有人、共識決、由下而上的決策流程,過程中亦設置許多公眾提供意見或參與的機會,相關機制包括ICANN的徵詢公眾意見(Public Comments)程序,或是針對GNSO利害關係方團體、其他支援組織或甚至ICANN董事會的各式對外宣導推廣活動。

以下為GNSO完整的政策發展與實施流程,本研究僅將重點置於政策發展流程部分(至董事會決議為止),故以下針對以下流程中的各步驟內涵之說明,也以政策發展流程步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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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流程步驟說明

1

發現議題 Issue Identification

政策發展流程(PDP)啟動前,社群就特定議題的定義與內涵範圍等進行實質討論,並蒐集額外資料或資訊,決定是否具要求ICANN Org提出議題報告(Issue Report)的充分事由。在PDP初始規劃階段,GNSO理事會應適時鼓勵類似討論。

2

界定議題範圍 Issue Scoping

GNSO理事會成員、ICANN董事或任一諮詢委員會皆可要求ICANN ORG撰寫議題報告。報告中若提及未來需設置PDP工作小組,則應包含工作小組運作章程草案。此外,負責撰寫議題報告的ICANN職員亦會聯繫所有與議題有利害關係的對象/團體,以取得必要的資料。

在此步驟中,ICANN ORG會就初步議題報告開放徵詢公眾意見,並彙整公眾意見報告與回應公眾意見。ICANN ORG在完成議題報告最終版後,將連同公眾意見報告一併交給GNSO理事會。

3

啟動 Initiation

倘若要求撰寫議題報告的是ICANN董事會,GNSO理事會不必進行投票。反之,所有非董事會要求的議題報告,都必須經GNSO理事會審議投票。GNSO理事會所有成員會收到議題報告最終版,並進行審議投票。當表決票數達門檻,PDP便正式啟動。

若GNSO理事會投票反對啟動PDP,則PDP流程即結束。若有諮詢委員會(AC)仍希望啟動被否決的PDP,則該AC可與GNSO代表協商;除了解GNSO否決的理由,AC也可提出聲明,要求GNSO理事會重新投票。

當PDP啟動後,GNSO理事會可指派「章程起草小組」撰寫PDP小組(通常以工作小組形式)的運作章程,此章程的內容應包括:(1)小組任務、目的與產出;(2)成員組成與配置;(3)參與規則等。GNSO理事會依內部程序核准PDP章程後, PDP小組或工作小組就此成立。

4

工作小組 Working Group

GNSO理事會決議通過PDP小組的運作章程後,便可依章程成立工作小組,開始招募小組成員。任何對議題有興趣的人皆可以成員或觀察員身分參與工作小組。工作進程中,小組應持續尋求PDP涉及利害關係方的意見,這些關係方可能包括(但不限於)GNSO內的不同利害關係團體、其他的SO與AC等。這些意見與對話討論是工作小組初始報告(Initial Report)的依據。

在此步驟中,ICANN Org會提供PDP工作小組所需的支援,包括與工作小組的主席(們)協調工作小組會議的規劃與排程、提供技術資源與專業、參與工作小組會議、協助起草PDP報告,以及公告PDP報以徵詢公眾意見等事宜。

在此步驟中可能會徵詢公眾意見數次,而工作小組最終報告中應包含政策建議、政策建議的可能影響及說明,以及每項政策建議的共識支持程度。報告中也可能包含後續實施原則(implementation guidance)。

5

理事會審議 Council Deliberations

在審議PDP最終報告後,GNSO理事會若有其他考量或修正建議,可將報告退回給工作小組進行調整。GNSO理事會也應確認小組的工作流程遵循所有PDP必要步驟,並就最終報告投票表決。若達核准報告的投票門檻,GNSO理事會應將報告提交給ICANN董事會。若GNSO理事會表決票數未達門檻,PDP也至此結束。

在ICANN 董事會收到報告、準備審議至最終表決的期間,ICANN Org應同時公布建議報告並徵求公眾意見,隨後彙整募集到的意見並撰寫公眾意見報告。與此同時,ICANN Org亦應告知政府諮詢委員會(GAC)相關進展,若GAC認為此PDP可能會影響公共利益,便可提出其看法。

6

董事會決議 Board Vote

ICANN 董事會審議 GNSO 提出的建議報告及ICANN Org準備的資料,後者包括最後一次公眾意見報告及ICANN Org的實施評估分析(如報告中的政策建議可能如何影響ICANN Org的財務、安全和穩定)。

如上所述,董事會除收到GNSO的建議報告外,也將開放AC據其立場與職責,就報告內容提出建議。若兩者之間有衝突,董事會為顧及多方利害平衡,應避免貿然做出決議。為避免類似僵局持續延長,ICANN內部亦存在若干正式或非正式的機制,一方面協助雙方的對話討論,另一方面也促使AC與/或 GNSO 重新考量建議內容。

一般情況下,董事會多會採納GNSO提出的政策建議,並進一步指示 ICANN Org依建議實施;若政策建議獲GNSO理事會絕對多數通過,唯有超過2/3的ICANN董事會成員以「政策建議不符合或將危害ICANN或社群利益」反對,ICANN董事會才能否決這些政策建議。

若政策建議並未獲GNSO絕對多數支持,董事會可透過絕對多數來否決該政策建議。若董事會決定否決政策建議,必須說明緣由,並與GNSO展開協商討論。討論結束後,GNSO應提出調整或修正後的補充建議。除非超過 2/3 的董事會成員認為補充建議仍不符合ICANN或社群利益,否則董事會應採納GNSO提出的補充建議。至目前為止,董事會尚未否決過任何GNSO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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